You are here

回应「虐儿及虐待配偶顾问报告」文件

日期: 
2005.07.05

和谐之家

回应「虐儿及虐待配偶顾问报告」文件

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处理家庭暴力的策略和措施小组委员会会议

根据研究结果指出,全港每十对夫妇便有一对面对虐待配偶问题,即全港有十六万对夫妇遭受家庭暴力困扰,故此本会认为,现时中央配偶虐待统计数字所纪录每日九宗配偶虐待个案,只是反应问题的冰山一角,本会期望政府可尽快制订全面的预防家庭暴力政策及措施,落实零度容忍家庭暴力政策

对于研究顾问建议提出的多项法律措施,包括修改法律加入治疗施虐者计划、举报家庭暴力个案、改善拘捕和检控政策、建立专门审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法庭,检讨在家庭暴力事件中涉及严重受伤或死亡的个案,教育公众和训练法治人员,与及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支援等,本会深表赞同,并认为可优先推行以下项目:

1) 推行「试验性施虐者辅导计划」应包括司法及执法措施

对于有关推行「试验性施虐者辅导计划」的建议,本会认为不应只局限于检讨辅导服务成效层面,因为现时由非政府机构推行的自愿性施虐者辅导服务,已有效减少及停止施虐者的暴力行为,但碍于现时法律上未有充分和妥善的配合,致使现时的自愿参与率甚低及流失率亦高。故此,本会认为,报告建议推行的试验性施虐者辅导计划,应包括司法及执法配套的原素,以一併检讨有关计划推行的策略及配套措施,以使报告中的建议能快落实。

此外, 施虐者辅导计划是一项专门的服务,当中涉及案主及其配偶的安全问题,与一般的社会服务计划有所不同,故此本会认为,若政府就有关计划进行服务竞投时,应重新确立服务竞投条款,确保推行计划的人员及机构有专门知识及经验处理此类複杂而独特的个案。

2) 赞同以「公共卫生角度」预防家庭暴力

针对建议中以公共卫生角度预防家庭暴力,本会十分认同,并认为应採取「普及性辨识家庭暴力程序 (Universal Screening)」方法,于医院急症室、社会服务机构、学校、公共医院妇产科及门诊等,向服务使用者进行有系统的辨识程序,以及早辨识家庭暴力受困扰人士,转介往专门处理家庭暴力的社会服务团体或社会福利署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跟进,以尽快遏止家庭暴力蔓延。

海外已有不少国家于医院推行「普及性辨识家庭暴力程序」,成效显著。本会亦于去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间,率先在观塘基督教联合医院推行有关试验计划,结果成功访问320位求诊病人,发现当中有11位(3.4%)属家庭暴力个案,并已即时提供跟进辅导。本会认为可推广此试验计划致其他社会服务机构,并相信在预防层面推广跨机构合作处理家庭暴力较为可行及更具成本效益。

3) 加入「施虐者辅导计划」作为「签保令」下的一项附加条件

根据警方的数字显示,2003年一共处理2401个配偶虐待的案件,当中只有92宗检控个案,其中只有七宗被判感化令。故此,即使于感化令中附加「施虐者辅导计划」,亦未能有效推行施虐者辅导计划。本会建议政府可优先考虑顾问报告中的第二项建议---以「施虐者辅导计划」作为「签保令」下的一项附加条件,此举一方面可强制施虐者参加辅导服务,另一方面亦可纾减受虐妇女面对控告丈夫的压力及担忧。根据和谐之家入住庇护中心的个案统计,有七成的妇女曾经受虐后寻求警方协助,却只有一成多的施虐者个案遭受捡控,当中反映大部份妇女担忧丈夫坐牢因而

影响生活,又或因害怕丈夫向自己报复等,而大多不敢上庭指证丈夫。根据警方2003年的数字显示,一共有254宗家庭暴力个案而被判签保守行为,但是现有的法例,只是规管犯罪者的行为,却不会改变施虐者对使用暴力的态度及观念。故此,针对一些较轻微的暴力行为,本会认为把「施虐者辅导计划」加入「签保守行为」,以透过法例强制施虐者接受辅导以改变暴力行为,同时亦可减轻妇女上庭指证丈夫的担忧,本会期望可尽快修订有关法例,以尽早加快施虐者接受辅导的安排。?

最后,本会希望有关当局能儘快就计划具体的内容、执行策略以及立法司法机制的修订,向外界公佈详细的落实时间表,列明未来的计划制度方向、服务内容及检讨机制,以示政府对家庭暴力的零度容忍的决心。

 

二零零五年七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