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位空缺 ]

 

 

 

 

 

 

 

 

 

庇護中心 ﹝1985年成立﹞

對象:

受虐婦女及其子女
香港居民或合法居港人士
可自行申請或經社工或其他專業人士轉介
申請入住宿舍的男童會按個別情況考慮,最高可收至15歲

目標:

為受虐婦女及其子女提供安全的臨時居所
協助目睹家暴的孩子消除家暴的困擾
協助受虐婦女重建尊嚴,建立和諧生活
為受家暴困擾的家庭提供即時援助

內容:

熱線輔導及跟進服務
住宿服務
輔導服務
兒童及青少年服務
離舍服務
外展服務
退出服務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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